一、机构职能
柞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全县供销社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多种为农服务事业。
(三)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做好农副产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反馈和农产品的购销工作,提高为农、务农、姓农水平。
(四)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全县化肥、农药、农用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市场监管,对全县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其他涉农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县农资经营网点的规划和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
(五)按规定负责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
(六) 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七)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负责基层供销社、县直公司管理人员的配备、调整、考察、任免工作。组织指导对供销社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八)管理、监督和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供销企业投资融资的审批、监管工作。
(九)代表本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加市、省及全国性、国际性合作联盟等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县社机关政务、事务管理,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组织协调县社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的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全系统人事管理和劳资、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收发、归档、保密及信息传递工作;负责法制教育、普法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全县供销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依法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指导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
负责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务、信贷、审计的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布置、汇总、编制系统有关财务、会计报表;负责全系统财会、审计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再教育及单位会计人员会计证、年检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全系统企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代表县社管理社有资产,并对系统企业行使所有者的管理权、监督权和收益权职能;监督检查各企业的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对下属企业的重大投资、融资及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理项目进行审查;负责新网工程项目申报、资金争取与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经济指标的制定下达和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县社经费的收支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经济发展股
制定全县供销社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经营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布设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系统农副产品购销工作;负责营销网络建设及农产业化规划制定和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市场建设、系统基建和建设项目管理、闲置资产开发利用、重大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招商引资、企业改制工作;负责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供销社改革发展重要课题的调研、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建立农产品信息平台,为农产品销售提高信息服务;实施品牌战略,组织企业参加农产品展销会,积极向外推介我县农产品,打造名牌产品;指导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制定系统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信访纪监股
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制定并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措施;指导并实施政务、财务公开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及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监督全系统社有资产处置、闲置资产开发利用和企业改制工作。
三、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雷娜
2.办公地址:柞水县迎春广场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4321484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