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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统计局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

来源:柞水县统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1-23 15:41

一、 机构职能

柞水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拟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全县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全县投入产出调查任务。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审核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能源、交通、商贸、旅游、建筑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劳动工资、科技、投资、消费、城乡居民收入、价格、科技、人口、妇幼、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全县县域经济监测、营商环境监测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搜集整理和提供金融、保险、财政、税务、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六)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按照规定的权限与责任,管理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指导镇办统计队伍建设,会司有关部门组织全县统计专业参加上级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

(八)强化能源统计、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县域经济监测统计、社会发展情况监测统计、文化产业监测统计、R&D资源清查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职责;加强GDP核算及专业统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收入等考核指标的统计,监测评估与分析;加强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与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九)承办上级统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行政科室)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办公自动化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电话:0914- 4321635

2. 综合业务股(执法监督股)。负责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承担县镇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监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制造、能源、建筑、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交通运输、劳资、金融、房地产、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和社会保障等一、二、三产业涵盖的各项统计业务工作,指导相关专业建立健全统计基础工作;整理、汇编和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编印统计公报、月卡、统计年鉴资料信息;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负责全县县域经济监测及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核算;负责对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数据的审核;负责全县统计法规的宣传普及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行使统计领域执法职责;做好对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处分处理建议和案件移送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实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承担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依法监督管理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各镇调查项目。

电话:0914- 4320606

三、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郭勇

2.办公地址:柞水县乾佑街中段武装部前院

3.办公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4321635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