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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财政局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

来源:柞水县财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1-23 15:06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及政策,草拟全县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管理、会计基础规范化、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等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报批后监督执行。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财政发展规划和政策,拟定和执行本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县财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各类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管理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和退付退库;负责拟定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管理财政票据。

(五)拟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业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资产清查登记、调拨、处置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参与拟定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实施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拟定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研究提出本县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地方金融发展财政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十)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及其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各级财政建设资金、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拟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全县政府性债务工作,负责编制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计划,负责对全县政府性债务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审核、申报拟申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县贷款项目的财务工作。

(十二)研究拟定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和制度;负责县本级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监管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全县政府采购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采购机构及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工作;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依据《会计法》的规定,拟定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本县境内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四)负责拟定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查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预算、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镇办财政所的业务指导和镇办财政收支管理的调研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及组织实施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牵头协调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业发展财政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和系统党建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公文管理、安全保密、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办公自动化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工作;承办局党组决定的干部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电话:0914-4321930

(二)预算股

拟定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拟定部门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县本级预决算方案;负责县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和调整工作,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财政指标管理和财政体制结算工作;提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意见;负责对镇办财政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承担争取资金考核工作。

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政策和管理制度,编制政府性债务年度融资计划,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价,定期进行债务报表统计及分析;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的清查清理工作。

电话:0914-4322760

(三)国库股

拟定本县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度;负责全县资金调度,办理各类财政资金拨款;负责编制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办理部门决算批复;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汇总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审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开户;负责编制全县财政收支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协调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财政国库柞水支库的业务衔接工作。

负责全县的会计事务管理工作,制定会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县会计专业职称、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社会中介机构的会计工作;负责会计后续教育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负责会计法的宣传培训工作。

电话:0914-4321949

(四)综合股

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和支出管理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负责审批本县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全县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相关工作。

电话:0914-4321993

(五)行政政法股

负责行政、党派、群团、武警、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其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拟订行政、政法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管理法律援助经费;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电话:0914-4341913

(六)教科文股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其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拟定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归口管理部门公用经费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和工作。

电话:0914-4321710

(七)经济建设股

负责发展改革、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其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负责拟订归口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牵头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项目申报;负责全县国家粮食等专项储备资金和粮油差价补贴;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电话:0914-4341276

(八)企业股

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工作;负责企业财务制度和相关财税法规的执行、督促和检查工作;负责企业亏损补贴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理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审核上报税收减免和税率调整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管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负责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参与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政策制度、参与项目识别、评估、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项目融资管理工作。

电话:0914-4321655

(九)社会保障股

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其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会同其他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社会保障资金的调查研究;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电话:0914-4341325

(十)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股

拟定县级政府采购制度、办法;监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监管政府采购工作;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指导镇(办)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和采购机构及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性机构、事业性机构车辆编制管理工作;承办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建立健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产权登记、调拨、处置等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协调、确认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评估的审核和备案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的审批、购建、竣工验收和登记入账工作;按期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负责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立项、审批、登记管理工作;督促资产处置收入及时缴入国库;依法查处国有资产违法违纪案件。

电话:0914-4321583

(十一)农业农村股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其相关领域的预算支出工作;拟订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督促执行;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参与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及政策性农业和专项贴息资金的管理和并检查执行情况。

贯彻落实中、省、市农村综合改革的政策,研究拟定我县农村综合改革配套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承担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组织协调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调研和政策宣传工作,协调解决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村级“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省、市、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的执行情况;负责项目的计划和财务管理工作。

电话:0914-4321766

(十二)工资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津贴补贴发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补贴台账及人员经费预算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离休费、遗属补助、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安葬费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调动人员的工资关系转移手续和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日常更新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的年检工作。

电话:0914-4321744

(十三)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及批复;负责部门预算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财务分析;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配合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工程造价控制、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等相关职责。

电话:0914-4321256

(十四)监督评价股

负责对各部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财税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各类违反财经法规及财经纪律的案件;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检查各类财政资金的使用及其效益情况,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各类财政资金行为;参与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电话:0914-4358970

三、单位概况

1.主要负责人: 李邦余

2.办公地址:柞水县临河12

3.办公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 31 日下午 15: 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4321930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