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 

柞水县营盘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概况信息

来源:营盘镇人民政府 冯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8-16 17:33

一、主要职责

柞水县营盘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是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镇政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促进经济发展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优抚安置、低保、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管理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四)推动基层民主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柞水县营盘镇按照“4办1队”的模式,统筹设置镇职能相近的内设机构5个。内设机构具体设置为:党建工作办公室(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2站1中心”的模式,设置下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站、社会民生保障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

(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统战、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关工委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人:陈明亚,联系电话:0914-4281320

2.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网络安全、人大、政协、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主要承担统筹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供水供电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规划、镇村(社区)规划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业生产、产业发展、粮食安全、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统计、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人:董娟娟,联系电话:0914-4281320。

3.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 稳、信访、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 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民事纠纷排查与调处等工作。负责受理 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协调联系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负责人:张明琦,联系电话:0914-4281215。

4.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 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 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地震、地质灾害 监测预警、灾情报送、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等工作。负责人:周登峰,联系电话:0914-4281320。

5.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 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 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 镇执法机构,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负责人:王彪,联系电话:0914-4281320。

(二)下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站。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乡村振兴、移民搬迁、生产经营等工作。负责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处置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工作。负责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人:蔡涛,联系电话:0914-4281320。

2.社会民生保障服务站。主要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社区建设、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等具体工作。负责电话通讯、网络管理、邮政物流、广播影视、公共文化服务小区管理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教育、体育等工作。负责人:党显委,联系电话:0914-4281320。

3.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培训、拥军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李明赟,联系电话:0914-4281320。

(三)县级部门派驻镇机构主要职责

1.财政所。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年度预决算;监督管理财政资金、居民补贴资金和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镇国有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监督管理村级财务。负责人:卢功磊,联系电话:0914-4281320。

2.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承担辖区工商、质监、商贸流通、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人:李小英,联系电话:0914-4281320。

3.司法所。加强与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工作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负责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协助做好司法调解;组织、协调法治建设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协调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指导和监管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人:樊巧玲,联系电话:0914-4281320。

三、单位概况

1.柞水县营盘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王凤鹏。

2.办公地址:柞水县营盘镇营镇社区一组。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914-4281320。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