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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公安局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县公安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2-20 15:41

现将《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公告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公告实施成效及修订背景

2020年10月1日《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根据《条例》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县公安局在征求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后草拟了《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后于2020年12月2日在全县颁布实施。《公告》在落实《条例》规定,开展我县烟花爆竹规范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市环保督察提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公告》中未在城区明确划分禁燃禁放区域,要求予以整改。因此需要对《公告》修改。

二、修订依据

1.2023年8月11日,《商洛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下发执行,在方案中进一步提出了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禁燃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加之我县大气污染监测设备增加(气象站监测点),原有限燃区域需要进一步调整。

2.根据《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精神及相关要求。

3.根据《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精神及相关要求。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1.告》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

2.》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禁止燃放的时间段。

3.告》明确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4.告》明确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以及时间段。

5.告》说明了其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按照《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执行,原《公告》(〔2020〕34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公告| 柞水县人民政府  https://www.snzs.gov.cn/html/zwyw/gsgg/129381.html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