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柞水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管理制度》(柞政办发〔2024〕16号)。现就《柞水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粮食安全,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商洛市田长制办公室印发《联席会议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办法、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商田长办发〔2023〕1号)、中共柞水县委办公室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柞水县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柞办发〔2022〕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田长制工作机制,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夯实耕地保护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起草依据
1.《陕西省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
2.《联席会议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办法、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商田长办发〔2023〕1号)
3.《柞水县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柞办发〔2022〕2号)
4.《柞水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管理制度》(柞政办发〔2023〕15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制度》共六部分内容:
(一)耕地保护田长设置及职责,共2项内容。
(二)田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共5项内容。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田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县关于田长制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督促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田长制职责任务;制定全县田长制工作要点、督查方案、考核方案等重要制度文件;专题研究协调解决田长制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田长交办事项;完成各级田长交办事项。
(三)耕地保护田长制日常管理制度。共四条:
第一条 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巡查制度,共三项内容。主要是为促进县镇村组田长和网格员责任落实,及时发现、有效制止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建立田长巡查制度。
第二条 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信息管理制度,共五项内容。主要是为进一步畅通田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渠道,规范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推进田长制工作落实,建立田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第三条 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监督检查制度,共四项内容。主要是为推进田长制工作管理,落实各级田长工作职责,提高田长工作效能,建立田长制监督检查制度。
第四条 建立耕地保护监督举报制度,共七项内容。主要是为规范全县田长制监督举报事项办理,畅通社会公众举报渠道,加强耕地保护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耕地保护监督举报制度。
(四)柞水县耕地保护田长问责制度,共六项内容。建立田长问责制度主要针对的是未能有效履行耕地保护职责的田长及相关责任人,明确问责情形、程序、方式等内容,确保耕地保护政策落实。
(五)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共十三条内容。以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农田优化、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为关键环节,实行党政同责、清单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严格问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考核各级田长履职情况。
(六)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共十四条内容。依据镇(办)耕地保护田长制责任目标考核结果,每年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镇(办)进行通报表扬,申请省市给予资金奖励。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柞水县行政区域内的田长制管理工作。
五、实施期限
自2024年7月20日起施行。
六、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914-4325883
【解读关联文件】关于印发柞水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https://www.snzs.gov.cn/html/zwgk/zfwj/zzbf/128421.html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