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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9-27 11:45

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snzs.gov.cn/html/zwgk/zfwj/zzbf/107743.html


柞水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4号)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发〔2020〕25号)精神,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由总体目标、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强化过程监管、改进完善监管机制和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同时,还印发了柞水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县建立由政府主导、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打造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政府、机构、行业、社会齐抓共管的多元监管体系,推动监管工作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向全行业转变,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转变,由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转变,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为推进健康柞水建设和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四是健全社会监督。

《方案》要求强化过程监管,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秩序监管;加强医疗机构收支结余和医保监管;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及加强医疗相关产品安全监管。

《方案》规定改进完善监管机制,完善医疗卫生行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与时限。建立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推进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与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责任人和从业人员“三挂钩”机制。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