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柞水县职业中专委托,对柞水职专实训楼厨房装修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具有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竞争。
1.项目预算:20.78万元;
该项目资金来源:财政专款。
2.项目内容:详见图纸、装修项目清单。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4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安装或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3.5提供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4.工期:合同签定后20个日历天。
5.施工地点:柞水县下梁镇。
6.付款办法: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7.售后服务:按规定要求办。
8.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9.未尽事宜另议。成交供应商约定以正式合同为准。
10.供应商编制报价函要求:
10.1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项目质量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10.2供应商报价要求 :
10.2.1所投报价应当包含材料费用、运输费(含装卸费)、施工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10.2.2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唯一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10.2.3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确认。
10.3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0.3.1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3.2项目施工方案、施工措施、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保证等承诺书;
10.3.3本询价书第3项“供应商资质要求”规定的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3.4报价供应商须与采购单位联系,于3月12日12时以前到现场勘查后,做出有效报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鹏 电话:18991487178
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两份装订并密封后于3月12日16:00时前报县政府采购中心,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8日
文稿编辑: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