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ZSCG-XJ(2019)23号
各供应商:
我中心以询价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2019年度食品检验承检单位服务,预算25万元,服务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人需求(附件一、三)及注意事项,并提供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供应商一旦提交响应文件,则视为完全响应本采购函附件一、三中所涉及的一切需求。成交供应商与该局签订年度定点服务合同。合同编号:ZSCG-HT(2019)23号。
注意事项:
1、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拥有以下证件(必须经实地考察相符):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食品检验相应经营范围);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5)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6)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附表;
(7)承检单位属于陕西省食品药监局公告的本省食品检验单位,承担过2017和2018年度市县食品药监局文件下达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食用农产品检验的单位;
(8)已经参加省食品药监局关于2018年和2019年食品实验室间比对考核结果的检验单位。
2、响应文件的组成(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按以下顺序装订,分别加盖公章后妥善密封;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单独分装。资料提供不全或未密封可能会导致无效标)。
(1)《报价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5)相关资质证书;
(6)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报价:⑴、报价为2019年度的食品检验承检服务综合总价,包括服务中所包含的劳务、设备、仪器、消耗品、税金等一切支出,即开票价格;⑵、本项目有最高预算限价,超过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⑶、供应商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4、服务的质量及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检验承检服务的质量及要求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供应商擅自变更服务内容或无故拒绝履约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响应方式及成交:
⑴、意向服务商在响应前应向该局经办人详细咨询服务需求,充分考虑后报价。联系人:王辉 18992489292。
⑵、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9年7月2日至7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递交及开启询价响应文件时间: 2019年7月5日16时。响应服务商应在2019年7月5日16时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及资质原件送至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5号办公室(地点:县政府2号楼4楼北),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6.验收:服务完毕反响好,各项指标测评合格,达到满足采购需求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邀请有关人员、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验收须以合同、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
7、付款方式:服务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的总价款。
8、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2)响应文件须密封装订,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9、若有效响应供应商只有2家及以下时重新组织询价。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1日
文稿编辑: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