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CG-XJ(2019)43号
柞水县农业农村局对一批标志牌制作和安装项目实行询价采购。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具备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广告牌设计、制作。
二、被询价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和承担履行合同能力。
三、交货时间:签订合同15日内。预算:12.2万元。
四、安装地点:柞水县境内。
五、付款方法: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年底支付货款。
六、售后服务:按规定要求办。
七、成交原则:在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同条件下,不超预算的前体下最低价成交。
八、未尽事宜另议。成交供应商约定以正式合同为准。
十、本询价书的报价递交截止于2019年10月28日中午10.30分前密封送采购中心3号办公室,联络电话:0914-4325486
后附:1.报价单
2.标志牌制作方案
3. 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样版)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22日
报 价 表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规格要求 | 单价 | 报价 |
标志牌 | 个 | 10 | 规格尺寸:县级标志牌喷涂面为8米长*6米宽,镇级标志牌喷涂面为3米长*2米宽。 材质要求:县级4.5、(镇级4.0)铝板+铝条+工程及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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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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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话:
附件2: 标志牌制作方案
一、标志牌设立位置
县区及各镇(街办)应在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设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
二、标志牌内容
1.标题: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XX镇)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
2.四至位置(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3.标志牌编号(标志牌编号规则为:行政区划代码12位+4位顺序码,12位行政区划代码为所立地点的村级行政区域代码。)
4.面积(功能区的面积)
5.片块数量
6.地块数量
7.灌排工程条件
8.作物类型
9.管护起始时间
10.设立单位(县镇级人民政府)
11.监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12.保护责任单位(与设立单位相同)
13.保护责任人
14.监督举报电话
15.XX镇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位置示意图(右上角)
16.粮食生产功能区禁止原则
三、标志牌设立单元及规格尺寸
1、数量:区县设立1个县级标志牌,每个镇(街办)设立1个镇级标志牌,共10个标志牌。
2、规格尺寸:县级标志牌喷涂面为8米长*6米宽,镇级标志牌喷涂面为3米长*2米宽。
3、材质要求:县级4.5、(镇级4.0)铝板+铝条+工程及画面。
四、有关要求及事项
1、标志牌应结实耐用、外观简朴、造价节约。
2、柞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志牌的组织制作和监督。
3、应建立管护责任制度,明确日常管护责任人和责任,确保标志牌不破坏、不污损。
4、柞水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据本规定对各地标志牌设立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 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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