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发〔2021〕30号)要求,为了全面落实补助政策,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对前期未能及时提交资料的学生、未完全享受政策的学生,再次进行研判、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11名脱贫户家庭(含监测户家庭)学生补发雨露计划,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日)。
监督电话:4325646 12317
附件:柞水县2024年度接受中职、高职、技工院校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帮扶家庭)学生拟享受雨露计划补发花名册.xls
柞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5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