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县义务段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现就2024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发布提示如下。
一、关注招生程序和时间。按照上级招生工作要求,今年秋季招生时间提前至7月底前完成。我县计划7月中旬启动招生程序,具体时间请各位家长持续关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柞水科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的招生入学有关公告,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在网上进行预约登记。
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规定,为加强招生工作监督,义务教育所有秋季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必须通过“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报名,错过网上预约登记时间,造成的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二、按学区划分选择意向学校。秋季新生入学实行网上预约登记,每生只能预约一次,且只能预约一所学校,请各位家长按学区划分选择意向学校,特别是城区各学校学位相对紧张,各位家长需提前咨询了解报名意向学校学区划分情况,慎重选择。
学位紧缺学校:柞水县城区第一小学、柞水县城区第二小学、柞水县城区第三小学、柞水县城区第一初级中学、柞水县实验初级中学、柞水县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城区二中)。
柞水县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城区二中)小学部今年秋季起开始投入使用,招收小学1年级新生,其他年级逐步从城区三小分流,学区范围是下梁街道健康路以北,新合村、高垣村区域。
三、规范准备入学证明材料。家长要按照“公告”及学校招收新生细则中要求的材料内容,提前规范准备入学证明资料,坚决不得提供内容虚假、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四、谨防入学骗局和错误信息。在新生入学过程中,家长一定要严格按照柞水县教体局和报名意向学校发布的招生通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有问题及时向柞水县教体局和有关学校咨询,不要相信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招生入学许诺或招生政策解读,谨防上当受骗,以免影响孩子入学。
以上信息供家长参考,提醒家长提前了解情况、慎重选择,确保孩子秋季顺利入学。
附件:柞水县2024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预告知
柞水县2024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预告知
尊敬的大班幼儿家长、六年级学生家长:
您的小孩即将完成幼儿园/小学教育,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小朋友将进入小学就读,六年级学生将进入初中上学。根据国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预告知如下,请家长尽早做好孩子入学准备。
一、政策依据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房产登记为辅、就业经营为补充”的原则,坚持“划片招生”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小学招生入学采取登记入学,按照学区划分方案和学校招生计划,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统筹安排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初中入学采取按学区登记入学或小学对口直升入学办法进行招生(具体以2024年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二、选报类型
政策优待类是指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优抚对象,这类学生以市教育局网上公示的名单为准。
人户合一类是指户籍地和居住地相一致,且在所报学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人户分离(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类是指户籍地和居住地不一致。其中:有户无房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城区,但在城区无房产;有房无户是指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并实际入住。
随迁子女类是指非柞水户籍,但在柞水县经商、办企业、务工等且有《居住证》(半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无户无房类是指不在学区范围内,且在学区内无房产的进城经商、务工的柞水籍人员子女。
三、招收顺序
按照上级政策,实行按计划分类分批招生,具体招收顺序为: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无房无户类。即:首先招收政策优待类,其次是人户合一的学生,再视学位剩余情况,依次招收其他类型。
登记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后,未被意向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就近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入学。无房无户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城区入学如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若出现剩余学位不能保证同一类型的全部学生就读的情况,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或按照户籍、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的顺序确定学位名额。
四、关键材料准备
(一)政策优待类: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和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其中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对象按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名册信息执行。
(二)人户合一类: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购房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人户分离类:有户无房类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房无户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整套购房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随迁子女类: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簿、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务工合同(务工证明)、学区内租房合同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无户无房类: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务工合同(务工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温馨提示
一要熟知房产落户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监护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户籍迁入、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以时间先后为原则,且房屋已交房实际入住。
二要提前了解掌握招生政策。从预告即日起,请家长持续关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柞水科教”微信公众号以及张贴的告示、班级家长群通知等,提前了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早为学生入学做好准备工作。
三是理性选择就读学校。城区学位紧张,符合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的家长要提前了解对应学区所需提供的资料。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的家长要理性择校、合理择校。划片招生政策专指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不包括其他年级各种原因的转学和择校学生。
四是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原则,2024秋季招生工作将联合公安、住建、人社、税务等部门对监护人提供的户口、房产、合同等证件资料实时比对,严厉打击伪造、涂改、使用虚假证件行为,对使用者和伪造者,直接取消城区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购买小产权房和房管部门查询无网签购房合同者,将组织联合核查组,逐户实地核实真实性。
五是暂停接受插班学生。因我县城区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幼儿园已无空余学位,基本无法接收插班生,故暂停办理从镇办学校向城区学校和城区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