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发〔2021〕30号)要求,现将符合补发雨露计划条件的13名脱贫户家庭(含监测户家庭)中职、高职学生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914-4325646、12317)。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日
附件:柞水县脱贫户家庭(含监测户家庭)中职、高职院校学生补发雨露计划人员名单.xls
柞水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5日
文稿编辑:杨程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发〔2021〕30号)要求,现将符合补发雨露计划条件的13名脱贫户家庭(含监测户家庭)中职、高职学生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914-4325646、12317)。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日
附件:柞水县脱贫户家庭(含监测户家庭)中职、高职院校学生补发雨露计划人员名单.xls
柞水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5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