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按照陕西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陕政教督办函〔2023〕32号)和市上的要求,现就做好柞水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调查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9月28日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内容。
调查方式: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柞水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社会人士、教师、学生。
问卷类型:教师问卷调查、学生问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
三、参与方式
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点击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参与调查。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内容保密。
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问卷(商洛市)
(扫描识别二维码)
柞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