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应急管理局研究并报请县财政局同意,拟将柞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一批报废应急救灾帐篷(6米×6米帐篷1000顶,规格为3米×4米帐篷800顶)面向社会竞价处理。有意回收上述报废物资的单位,请于11月18日18时前预约现场踏勘,并于2024年11月19日18时前向我单位做出书面报价。
帐篷金属杆件按照“元/吨”报价,杆件数量以称重结果或估量为准;篷体、内胆不作报价,由回收单位全部无偿清理销毁。回收单位自行承担帐篷称重整理、装卸运输、清理销毁等相关费用,回收的报废帐篷不得流入社会使用。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8日
联 系 人:弓耀青
联系电话:13992422368
柞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