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秦岭办《关于报送省秦岭办明察暗访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函》(商秦岭办函〔2024〕64号)反馈的柞水秦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料场及沙坪村某村民堆放废石地块“未按要求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违法用地,乱堆乱放问题”及要求,经县资源局、县秦岭办、县林业局、下梁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现场验收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标准,现予以销号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县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据资料。联系电话0914-4321639,传真0914-4343745。
附件:柞水秦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料场及沙坪村某村民堆放废石地块未按要求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违法用地乱堆乱放问题问题整改验收结果.pdf
柞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3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