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 

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7月份)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7-31 10:23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营业执照编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柞市监处字(2020)1号

柞水县爱尔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未明码标价的商品案

柞水县爱尔康医药有限公司


史高胜

销售未明码标价的商品

 

1.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一)和《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四)的规定

主动履行。2020年1月24日

柞水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1月24日


2

 

柞市监处字〔2020〕2号

 

柞水县石镇智慧超市违反物价管理规定案

 

柞水县石镇智慧超市

 


姜远升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1.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国家发改委《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主动履行。2020年3月17日

柞水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3月17日


3

柞市监处字〔2020〕3号

 

柞水县丰北河镇晓霞水产店销售未明码标价的商品案

 

柞水县丰北河镇晓霞水产店


段晓霞

销售未明码标价的商品

1.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主动履行。2020年4月21日

柞水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4月21日


 

文稿编辑:徐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