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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柞水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户的通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0-14 08:17

镇(办)、粮食种植经营主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陕农函〔2024〕509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农计财〔2024〕16号)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柞农发〔2024〕236号)要求,拟公开遴选柞水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1.遴选对象柞水县区域内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体

2.遴选要求。冬小麦、夏玉米“三新技术”示范基地2个,示范面积200亩以上;冬油菜、夏玉米大豆带状种植示范区2个,示范面积200亩以上;水杂果科技示范基地1个,示范面积50亩以上。农业科技示范户50名。

3.申报条件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征信良好,具有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意愿,原则上须从事粮食种植服务2年以上,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社会影响;2)农业科技示范户:具有种植玉米、大豆、小麦、油菜的经验,种植规模在20亩以上。

二、申报时间

1.报名阶段(2024108-1018日),申报主体1018日前提交纸质申报资料一式2份报送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2024年10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阶段2024年10月18日-10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对各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评审,最终确定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户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发确定名单通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须说明本组织或者本人的经营范围、规模,现有的耕地面积、设备、人员和服务能力;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

3.相关证明,能够证明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佐证资料

四、注意事项

请各镇(办)积极宣传政策,组织辖区内主体自主申报请有申报意愿的实施主体高度重视,按期提交申报资料

(联系人:赵克文  宋琦雁         联系电话:0914-4328563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