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粮食种植经营主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陕农函〔2024〕509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农计财〔2024〕16号)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柞农发〔2024〕236号)要求,拟公开遴选柞水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1.遴选对象。柞水县区域内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体。
2.遴选要求。冬小麦、夏玉米“三新技术”示范基地2个,示范面积200亩以上;冬油菜、夏玉米大豆带状种植示范区2个,示范面积200亩以上;水杂果科技示范基地1个,示范面积50亩以上。农业科技示范户50名。
3.申报条件。(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征信良好,具有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意愿,原则上须从事粮食种植服务2年以上,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社会影响;(2)农业科技示范户:具有种植玉米、大豆、小麦、油菜的经验,种植规模在20亩以上。
二、申报时间
1.报名阶段(2024年10月8日-10月18日),各申报主体于10月18日前提交纸质申报资料一式2份,报送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阶段(2024年10月18日-10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对各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评审,最终确定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农业科技示范户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发确定名单通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须说明本组织或者本人的经营范围、规模,现有的耕地面积、设备、人员和服务能力;
2.营业执照或法人身份证件;
3.相关证明,能够证明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佐证资料。
四、注意事项
请各镇(办)积极宣传政策,组织辖区内主体自主申报;请有申报意愿的实施主体高度重视,按期提交申报资料。
(联系人:赵克文 宋琦雁 联系电话:0914-4328563)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