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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柞水县2024年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通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9-24 09:29

社会化服务组织、广大种粮主体

按照商洛市农业农村《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农计财〔2024〕16号)要求柞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柞水县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233号)要求,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设备先进、实力突出、可提供高效稳定服务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包括服务型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省级服务组织、国省级示范社和百强社、省市级龙头企业优先申报。

(二)遴选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征信良好;

2.具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意愿,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社会影响;

3.具有与玉米大豆小麦、马铃薯代耕代种代收社会化服务相匹配的农业、农机技术人员;

4.已纳入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管理;

5.拥有无人机两台以上或自走式打药机3台以上,背负式机动喷雾器10台以上,拥有代耕代种的旋耕机、收割机等3台以上,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与项目的作业量而不误农时;

6.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办公区域内干净整洁,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悬挂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等;

7.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所有留存档案必须在3年以上。

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

(二)自愿报名。报名阶段(2024923-929日),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于929日前提交纸质申报资料一式2份。各申报组织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须说明本组织的经营范围、规模,现有的社会化服务设备、人员和服务能力,详细说明近两年开展的社会化服务内容、服务户数、服务规模;

2.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表;

3.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信息登记表;

4.营业执照;

5.法人身份证件;

6.相关证明,能够证明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能力、经验等的佐证资料;

7.相关照片。

(三)确定名单。评审阶段(2024108-1010日),县农业农村局对各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评审,最终确定纳入名录库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发通知确定2024年服务组织名单。

三、注意事项

请有申报意愿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高度重视,按期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交视为放弃申报。请各镇(办)积极宣传政策,组织辖区内的服务型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体自主申报。

联系人:赵克文、宋琦雁

联系电话:0914-4328563

 

附件1.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表

      2.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信息登记表 

 

 

                       柞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24

 

 

 

 

附件1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内容

备注

1

主体名称

-



2

组织类型

-



3

联系人姓名

-



4

联系人电话

-



5

法人姓名

-



6

法人电话

-



7

所在镇村

-



8

服务产业类型

-



9

从业人数



10

上年度服务经营收入

万元



11

上年度服务对象数



12

其中服务小农户数



13

上年度种植服务面积



14

上年度畜牧服务量

/只



15

上年度畜牧服务户



16

上年度水产服务量



17

上年度水产服务户



  注:需提供以下资料的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附件2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柞水县楚杉农业合作社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产品型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需提供每个农机的照片,同时提供本表电子版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