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农综站、广大种粮主体:
根据《柞水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拟公开遴选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1.遴选对象。在柞水县区域内从事粮油规模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遴选要求。(1)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规模在100亩及以上(包括跨年和当年种植收获的粮油作物);家庭农场种植规模在30亩及以上(两季作物均是粮油作物);种植大户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2)单产目标:申报目标作物单产须高出当地同类作物大田平均单产的10%以上,结合我县实际小麦单产达到280公斤以上、玉米单产达到450公斤以上、马铃薯单产达到350公斤以上(折后)、大豆单产达到130公斤以上。
3.申报条件。(1)证照齐全,有规范的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2)主体信誉良好,近2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骗(套)取惠农补贴的情况。
二、补助方式和内容
生产经营主体自行采购农业生产资料、自行购买社会化服务,先建后补,补助不超过40元/亩。
三、申报材料
1、柞水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村级盖章签字);
2、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和种植农作物相关的证明材料;
3、主体单产证明材料(村(镇办)盖章签字);
4、过程记录材料;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能够反映耕、种、管、收等生产过程中关键技术、采取主要措施应用的照片、影像等佐证材料。
四、申报要求
由相关主体自愿申报、镇推荐申报具体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3份,由各镇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颜秀芳 电话:15229984728)
附件:1.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请表
2.关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附件1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请表
主体类型:口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口其他
实施作物:口玉米□大豆口小麦口水稻口油菜口马铃薯口杂粮
经营主体名称 | 负责人及手机 (法定代表人) | ||
经营地址 | |||
注册登记号(组织 机构代码) | |||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实施作物类型 | |||
实施关键技术 | |||
当地大田 平均单产 | 目标单产 | ||
测产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拟申请奖补面积及金额 | |||
种植大户及经营主体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村村委会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
镇(办)农综站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关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郑重承诺:
申请柞水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合作社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申报主体(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