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和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关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柞人社发〔2021〕122号)规定,拟为全县1011名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现对1011名乡村振兴岗位聘用人员购买意外保险详情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联系:0914-4353765。
附件:柞水县特设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意外保险公示表(1).xlsx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3日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