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商财办社〔2019〕137号)、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柞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柞水县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柞人社发〔2020〕285号)文件规定,经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2024年柞水县小微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18家创业实体,孵化成功实体带动就业22人,其中有2人为脱贫人口,按成功孵化实体和实体带动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现对该孵化基地2024年成功孵化实体和实体带动就业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联系:0914-4325832。
附件:1.2024年柞水县小微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继续存活)创业实体花名册;.xls
2.柞水县小微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继续存活)创业实体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xlsx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