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洛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暂行)》(商政人社发〔2010〕111号)、《商洛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商财办社〔2021〕164号)文件要求,柞水县劳动保障协理员每月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商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2024年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提升至 71639元,须对柞水县劳动保障协理员2024年1-8月岗位补贴增补,现将补发的岗位补贴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7天(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7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914-4353765。
附件:2024年柞水县劳动保障协理员补发1-8月岗位补贴公示表.xlsx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