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乡村振兴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陕乡振发〔2023〕45号)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扎实落实脱贫(监测)人口跨县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和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的通知》(柞人社发〔2024〕52号)文件要求,经外出务工脱贫(监测户)劳动力申报、村(社区)核实、镇(办)核查、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县人社局终审。第三批共521名脱贫(监测户)劳动力符合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条件,现将享受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914-4325832。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