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3号)和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柞水县财政局、柞水县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关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柞人社发〔2021〕122号)要求,截止2023年12月,我县特设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在岗1015人,为每人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一份,每份95元(其中234人保险时间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其余人员保险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共计96425元。现对1015名乡村振兴岗位聘用人员购买意外险详情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联系:0914-4353765。
附件:柞水县特设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意外保险公示表.xlsx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