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及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柞人社发〔2023〕101号)文件要求,经外出务工脱贫(监测)劳动力申报、村(社区)核实、镇(办)核查、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县人社局终审。第十一批共补充120名脱贫(监测)劳动力符合跨省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条件,现将享受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914-4325832。
关于2023年第十一批跨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的补充公示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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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7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