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3号)和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关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柞人社发〔2021〕122号)要求,2022年11至12月,我县通过特设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新安置脱贫劳动力158人,为每人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一份(保险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份95元,共计15010元。现对158名乡村振兴岗位聘用人员购买意外险详情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联系:0914-4353765。
附件:柞水县特设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意外保险公示表.xlsx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