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商财办社〔2019〕137号)和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柞水县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柞人社发〔2020〕285号)文件规定,经审核2021年柞水县小微创业有限公司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项目补贴审核资料和现场、电话核实,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37个创业实体,带动就业93人,其中脱贫劳动力7人,现对相关内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联系:0914-4353765。
附件1_2021年柞水县小微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继续存活)创业实体花名册.xls
附件2_2021年柞水县小微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继续存活)创业实体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xls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