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洛市转发《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商政人社发〔2017〕397号)、《柞水县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柞政人社发〔2018〕20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评估,同意给予柞水县天佑步行街创业孵化基地补贴166000元、终南山寨创业孵化基地补贴249000元,共计补贴415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
联系电话:4325832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8日
根据商洛市转发《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商政人社发〔2017〕397号)、《柞水县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柞政人社发〔2018〕20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评估,同意给予柞水县天佑步行街创业孵化基地补贴166000元、终南山寨创业孵化基地补贴249000元,共计补贴415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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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