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统计数据 > 

2016年柞水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居商洛市第一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2-23

近日,记者从柞水县政府获悉,自2016年以来,该县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县内的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乾佑河和金钱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319天,均位于商洛市第一。

一是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在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采取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所有在用露天堆放场所采取围墙围挡、防风抑尘遮盖、自动喷淋洒水、吸尘冲洗等措施,确保物料传送、落料卸料、进出口不起尘。

二是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坚持重点突破、标本兼治,实施饮食行业油烟废气整治,实现燃煤锅炉达标排放。两家重点企业建成脱硫除尘设施,淘汰拆除燃煤锅炉5台。所有矿山破碎企业全部安装了除尘设施,对6座加油站实施油气回收治理。

三是强化动车污染治理。实行车辆注销报废、限行禁行、财政补贴、检验管理等制度,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高污染车辆治理力度,处罚黄标车闯禁行行为100余起,淘汰黄标车87辆、老旧车辆106辆,超额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

四是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县、镇(办)、村庄和村民小组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基本消除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推广综合利用先进技术,促进秸秆还田、秸秆肥料、秸秆饲料、秸秆燃料和发电等产业化发展,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污染问题。

五是强化环境保护执法。建立破坏生态环境领导干部终身追责等机制,完善环境监管责任体系,坚持不明确检查地点、不透露检查内容原则,对辖区内企业实行突击检查。

六是强化空气质量监测。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并与陕西省监控中心联网,对主要污染物源进行识别和定量,提高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能力。2016年,全县空气中PM10平均浓度为0.02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二氧化氮浓度为0.018微克/立方米,空气中降尘强度为14.8吨/平方公里·月,各项指数全部达标。

 

文稿编辑:吴学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