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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邦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6-12-10

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
  经2016年11月29日柞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陈邦顺同志为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吴泽印同志为柞水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  涛同志为柞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潘光芹同志为柞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曾维鹏同志为柞水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党文冠同志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金小伟同志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汪晓琳同志柞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光荣同志柞水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行远隆同志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卢  锋同志柞水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柞水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29日


文稿编辑: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