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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分工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6-01-06


柞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部分领导分工作如下调整:
         张家富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和发展改革、政法、社会稳定、信访、监察、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陕南移民搬迁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督查室、电子政务中心、应急办)、发展改革局(粮食局、物价局)、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公室)、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移民办、行政学校、国税局、地税局、养老经办中心。联系县人大、政协、人武部、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老干局、档案局、史志办、慈善协会、老年学会。不再负责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业、商贸、环保、邮政、通讯等方面工作。不再分管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房产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贸易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城市管理局、环保局、供电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柞水营业部、盐务局。不再联系县总工会、工商联。
        张智副县长:不再负责科技、陕南移民搬迁工作。不再分管县移民办。其他分工不变。
        范满仓副县长:增加负责民政、安全生产、工业、经贸、环保、邮政、电力、通讯等方面工作。增加分管县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安监局、经济贸易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小企业促进局)、环保局、邮政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增加联系县总工会、工商联。不再负责发展改革工作,不再分管县发展改革局(粮食局、物价局)。其他分工不变。
        李曼副县长:增加负责科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增加分管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其他分工不变。
       潘德荣副县长:增加负责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工作。增加分管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柞水营业部。不再负责司法、信访方面工作,不再分管县司法局、信访局。其他分工不变。
      县政府党组成员何福军:增加协助副县长范满仓负责安全生产、工业、商贸、环保、邮政、通讯等方面工作。增加协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贸易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小企业促进局)、环保局、供电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盐务局。其他分工不变。
        县政府党组成员王海燕:负责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工作。
        其他领导分工不变。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日

 


 

文稿编辑:吴学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