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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旗任柞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来源: 县电子政务中心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09-10

    经2014年8月26日柞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红旗同志为柞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免去:

      宋海刚同志柞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职务。

文稿编辑:吴学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