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建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2013年12月31日柞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张建文同志为柞水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华岁同志为柞水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夏先平同志为柞水县司法局局长;
崔福生同志为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晓波同志为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汪正华同志为柞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光亮同志为柞水县水务局局长;
付先亮同志为柞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免去:
余永朝同志柞水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吴鹏同志柞水县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张涛同志柞水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吴辉同志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曾涛同志柞水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王晓波同志柞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柞水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