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柞水县人民政府
黄国政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张永立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陈 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党平德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城区刑警中队中队长;
党广章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凤镇刑警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何志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曹坪刑警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党 虎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晓健同志任县公安局曹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 平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波同志任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红同志任乾佑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帮霞同志任石瓮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付侨鹏同志任小岭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邹胜霞同志任凤凰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江泽文同志任杏坪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小飞同志任柴庄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魏 明同志任瓦房口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维成同志任红岩寺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 博同志任曹坪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蔡克成同志任蔡玉窑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佰鹏同志任丰北河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程良云同志任乾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寿峰同志任营盘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吴远志同志任下梁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方玉锋同志任小岭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孟远春同志任红岩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吴芳雯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国政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陕西牛背梁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 平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 涛同志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舒泽林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党平德同志县公安局曹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