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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柞水县统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1-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依法统计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行业群众关注的统计信息、各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进一步改进统计服务方式,推进统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主动加强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各类统计普查、调查开展情况,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逐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主要公布平台设在即柞水人民政府网,内容涉及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数据发布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货物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和发布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1.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各类统计信息能及时公开,但是统计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和完整性方面仍有差距,统计信息公开发布时点的把握和信息核查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改进情况。今年以来,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在时效性方面不断提高,公开方式主动性不断增强,今后我局将加强做好统计信息资料的搜集统计工作,加大统计数据资料的开发应用力度,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需求,及时更新、按时撰写、准时发布统计有关信息,不断提高统计信息时效性,提升信息可用性,更好的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便捷、质优的统计服务,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