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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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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四日市委二届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尽快形成以循环经济为支撑的特色产业集群,努力实现商洛率先突破发展,现就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出如下决定。
  一、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商洛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循环经济是一种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发展模式,它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通过将经济活动组织成为物质反复循环的闭合式流程,使原料和能源在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从而实现以最小的资源和环境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长期以来,商洛经济总体上一直属于资源消耗型经济,以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为主要特点的矿产业,缺乏科学有效的资源整合,科技含量不高,上游产品偏多,下游产品偏少,产业链条短,经济和社会效益不明显。这种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既是造成商洛发展缓慢落后的重要原因,更是制约商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推动资源能源消耗的发展方式向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发展方式转变,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商洛率先突破发展的战略选择。目前,商洛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初期阶段,作为国家南水北调工程水源涵养区和关中的生态屏障,既承担着维护区内生态安全的重要责任,又面临着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严峻挑战。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走以高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之路,才能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之间的尖锐矛盾,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同时,随着商洛纳入国家级关中—天水经济区,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被批准为省级园区,我市的潜在优势和后发优势,都在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因此,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不仅是确保国家生态安全的客观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而且是破解商洛发展难题、实现率先突破的重大平台和重要载体。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坚持生态立市、实现商洛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循环经济涉及自然、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体现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目前,商洛最大的优势是生态优势,保护和发挥好这一优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和末端治理的环境保护模式,使绝大多数污染物内化于生产过程,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切实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保持青山绿水,使广大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二、立足实际,明确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
  4、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为主线,以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学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建立循环型企业、循环工业园区和循环区域为重点,逐步形成企业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资源循环式利用、区域循环式开发的局面,加快经济发展方式向集约型、科技型、效益型、环保型并重的循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建设现代材料、现代中药、绿色食品、生态旅游四大产业基地提供有力支撑,不断增强区域经济竞争能力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走出一条符合商洛实际的科学发展路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基本原则。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延伸完善产业链条,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形成具有商洛区域特色、产业特色的循环经济体系;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原则,把长期战略目标和近期工作重点结合起来,把社会整体推进和重点领域突破结合起来,把试点示范与循环产业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布局合理、互动发展、协调推进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原则,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以企业为主体,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完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推进循环经济全面、持续、快速发展;坚持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并重原则,正确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真正实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6、发展目标。到2012年,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循环产业主要链条基本形成;初步建立循环经济政策支持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全市产业结构得到较大幅度的优化提升,现代材料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由2008年的9%提高到30%以上;各类矿产资源的回采率、选冶回收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初步实现无害化处理,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五大河流干流达到Ⅲ类水质,中心城市市区大气环境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为初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基础。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生态经济社会体系,循环经济基础设施结构合理、功能齐全,以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为核心,七县区工业园相互关联、左右支撑、协作配套的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基本形成,循环经济发展处于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水平。
  三、突出重点,全面提高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7、大力建设循环型企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将循环经济作为产业发展的基本取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不断培育壮大循环型企业群体。选择典型企业和大型企业,根据生态效率理念,通过产品生态设计和清洁生产等措施进行单个企业的生态工业试点,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计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引导和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能源的梯级利用和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水平。积极推动企业之间进行产业整合和物质能量的优化集成,延长产业链条,拓宽资源综合利用的行业和领域,推进企业尾矿渣、粉尘、废水、废气、余热的回收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产出效益。以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着力引进上下游产品链接项目,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步伐,促进企业优化升级,培植与资源优势相匹配的复合型产业体系。
  8、加快建设循环经济园区。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和要求,立足区域内资源、物质、能源利用现状,以现代材料工业基地建设规划为导向,以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为核心,加大钼、钒、铁、金、萤石等优势资源整合力度,精心规划建设一批既错位发展又互为依托的循环型工业园区。按照大企业引领、大项目支撑、集群化发展、园区化承载的思路,加强与关中—天水经济区产业布局配套对接,大力引进开发核心骨干性项目和关键性链接项目,以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循环经济园区快速发展。明确企业进入园区和产业集聚项目区的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综合控制标准,严格园区准入门槛,引导企业走相互配套、专业协作的路子,防止再走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式发展老路。通过废弃物交换、循环利用、专业协作、清洁生产,形成企业间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实现园区和项目集聚区内资源的高效利用、物料的闭路循环和污染物的零排放。
  9、梯次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根据我市城镇和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和生活等不同领域资源、能源、环境开发利用保护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和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结合城镇化发展趋势与特点,从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加大对水、气、渣的治理力度,推进生态城市和生态县区建设。逐步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大力推进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积极实施农村改水、改厕、改灶和环境治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建设生态环境和谐、高效集约用地的生态型村庄。大力推行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快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体系,推广应用废弃物资源化、无毒化新技术,提高绿色化程度。在全社会树立资源节约型价值观、消费观,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消费方式。党政机关要实行绿色采购,率先推广使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办公用品。着力抓好绿色村庄、绿色城镇、绿色企业、绿色河流等绿色工程建设,形成城镇与农村之间、三次产业之间、生产与生活之间的良性循环,相互协调,逐步建立循环型社会。
  四、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体系
  10、科学制定规划。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全市资源基础、园区分布、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等因素,高起点谋划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研究编制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对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进行战略定位、科学布局。统筹抓好新能源及电子、有色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黑色金属材料及制造业、非金属材料、化工材料、建筑材料、能源配套产业等七大循环产业项目的规划建设,突出抓好全市尾矿资源的综合利用,把企业层面的循环、工业园区的循环、产业之间的循环、区域之间的循环和社会层面的循环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严格产业准入门槛,加强政策调控,引导产业向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方向调整,不断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1、健全政策保障体系。以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规范、引导、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着力建立符合商洛实际的政策体系,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和影响企业行为,形成有效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制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时,要将发展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列为投资重点。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有关部门要在立项审批、用地计划、信贷资金、保证用电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各级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安排环保和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企业清洁生产的重点项目。相关财政专项建设资金要按照循环经济发展要求支持项目建设。税务部门对使用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环保产业设备的企业,要及时办理所得税抵免和加速折旧手续,切实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获得的优惠资金和减免税(费),要专项用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再投入。着力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运用价格机制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12、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循环经济公共技术研发机构、技术检测中心,合作办好陕西省材料科学工程院商洛分院,实现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充分利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环保专项资金以及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大力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的开发和推广。鼓励帮助企业引入发展循环经济所必需的科技和人才,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技术政策和技术导向目录,对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等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的创新活动给予政策倾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积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交流平台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持。
  五、加强领导,形成全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合力
  13、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现商洛率先突破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市上成立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加强对循环经济的研究、规划和协调,统筹指导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问题。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制度,制定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考核办法,将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14、加强示范引导。选择对循环经济有显著推动作用和示范意义较大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社区,率先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从财税政策、协调服务、配套建设、项目争取等方面大力扶持,建设一批省级乃至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及时总结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交流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资源节约型企业、资源节约型社区、清洁场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资源节约型企业、资源节约型社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循环工业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循环经济工作全面开展。
  15、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跨部门综合决策与管理机制,落实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职责,依法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对企业废弃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制氛围。
  16、加强宣传教育。采用各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认知度和认同度,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与义务,增强全社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各级宣传文化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社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着力加强社会层面的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我市的资源环境形势,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对实现商洛率先突破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先进典型,倡导节俭文明,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浓厚氛围,引导动员全市上下把科学发展观要求、循环经济理念、节约资源意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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