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商财办农〔2021〕9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1800万元,重点用于解决农村供水保障不够稳定、季节性缺水、防止规模性返贫等突出问题。请你局依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在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计划报我局备案,并落实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年终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9999其他支出”。
受理人:熊希来
监督电话:0914-4321766 12317
地址:柞水县临河路12号
柞水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
文稿编辑: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