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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1-10 10:35

柞财办发〔2020515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第二批)的通知

 

县住建局

根据根据商财办社(20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等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需求、财力情况、工作绩效、政策支持等因素,现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558.07万元,请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年终列2020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经济科目列“59999—其他支出”。支付方式为授权支付。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优先用于完成去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等发现以及今年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明确按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转换等方式,努力做到政策托底,切实保障特困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要及时查漏补缺、妥善解决包括已实施危房改造后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返危等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在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兼顾具有致贫、返贫风险的贫困“边缘户”群众的基本住房安全,探索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今年动态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于2020年底前全部竣工,其他3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三、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合作,足额落实地方资金,按照《商洛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商财办社〔2019〕116号)及绩效管理要求,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柞水县财政局

20201029

 

 

抄送:县集中支付局,本局预算、国库、社保股,监督检查办。

 柞水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1029日印发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