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财办建发〔2020〕23号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通知
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商财办建〔2019〕11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中央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2461万元,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支付方式为授权支付,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
本次下达的资金属于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范围,请根据柞水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及时商县财政下达项目计划,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提出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直接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年终按时编制财务决算。
附:2020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
柞水县财政局
2020年1月3日
抄送:县国库集中支付局,本局预算、国库、农财、经建股,监督检查办。
柞水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印发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