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财办农发〔2020〕72号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县水利局:
根据商财办农[2020]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支付方式授权支付,年终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列“2130314防汛”,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请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及时下达资金使用计划,科学编制绩效评价表后方可使用资金。
柞水县财政局
2020年1月16日
抄送:县国库集中支付局,本局预算、国库、农财股,监督检查办。
柞水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印发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