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洛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商民发〔2021〕96号)要求,现将2023年10月柞水县城乡特困救助对象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联系0914-4328599。
附件1.2 10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和冬季取暖费发放花名册(分散)(集中).xls
附件3.4 10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和冬季取暖费发放花名册(分散)(集中).xlsx
柞水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7日
按照《商洛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商民发〔2021〕96号)要求,现将2023年10月柞水县城乡特困救助对象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联系0914-4328599。
附件1.2 10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和冬季取暖费发放花名册(分散)(集中).xls
附件3.4 10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和冬季取暖费发放花名册(分散)(集中).xlsx
柞水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