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季度)
为了强化社会监督,保护饮用水源,保证饮水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柞水县2023年第二季度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公布如下。
水源名称(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水源地水质 | 供水厂出水水质 | 用户水龙头(末梢水)水质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
监测项目(个数)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监测项目(个数)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监测项目(个数)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
柞水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 地表水 | 64 | 达标 | — | 9 | 达标 | — | 9 | 达标 | — | 无 | 无 |
备注 | 1.执行标准:水源地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类标准;供水厂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末梢水)水质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2.数据来源: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由商洛市环境监测站提供,供水厂出厂水水质和用户水龙头(末梢水)水质监测数据由陕西省水务集团柞水县供水公司提供。 3.无超标指标填“—”。 |
说明:
1.水源地位于柞水县营盘镇朱家湾村,水质监测选取1个采样点位,点位位于水源地取水口上游100m附近,按照《2023年陕西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的特定项目(35项),共64项,委托商洛市环境监测站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1次。
2.供水厂出厂水质采样点位为猴儿砭水厂院内,用户水龙头(末梢水)水质采样点为县供水公司院内,监测频次均为每月1次,检验依据:GB/T5750.4-2006、GB/T5750.7-2006、GB/T5750.11-2006、GB/T5750.1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