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财办社发〔2021〕20号
柞水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
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县民政局:
根据商财办社(2021)1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212万元,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21万元;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助资金178万元;社会救助工作经费补助资金13万元。请专款专用,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足额发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中困难群众救助,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的应急处理、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二、年终列2021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支出”;困难群众救助和冬季取暖费1199万元,经济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社会救助工作经费13万元,经济科目列“50201—办公经费”支出。
柞水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