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柞水县林业局、柞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柞林发〔2024〕153号),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5万元,用于柞水县凤凰国有林场2024年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林下经济种植项目,2024年12月项目已实施完成,现予以公示(长期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受理方式:监督电话 12317 0914-4321591
地 址:柞水县乾佑街道151号
附件:柞水县凤凰国有林场关于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柞水县林业局
2024年12月16日
柞水县凤凰国有林场
关于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柞水县林业局、柞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柞林发〔2024〕153号),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5万元,用于柞水县凤凰国有林场2024年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林下经济种植项目,根据《商洛市财政局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商洛市林业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和管理相关内容>的通知》(商财办农发〔2024〕91号)要求,我场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从2024年7月开始至2024年12月已全部完成,并通过县林业局检查验收,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专项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商洛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商林发〔2024〕44号),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5万元。柞水县林业局、柞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柞林发〔2024〕153号)将该资金下达柞水县凤凰国有林场,用于栽植林下经济连翘、五味子1500亩。
(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资金全年预算及执行情况(总分值10分)
2.绩效目标设定指标(总分值90分)
(1)产出指标(分值50分)
①数量指标
林下种植中药材连翘面积1090亩,林下种植中药材五味子面积410亩(10分)
②质量指标
当年苗木成活率≥85%(10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10分)
③时效指标
当年任务完成率=100%(10分)
④成本指标
林下种植中药材补助成本1233.33元/亩(10分)
(2)效益指标(分值30分)
①经济效益指标
受益户户均增收≥1000元,其中脱贫、监测户户均增收≥1000元(8分)
②社会效益指标
林下种植项目带动农户总数量≥90户,其中带动脱贫、监测户数量≥30户(8分)
③生态效益指标
国有林场生态管护能力提升明显(8分)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区管护水平持续提升长期明显(6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
项目区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工作的依据
1.《陕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林财发〔2024〕69号)。
2.商洛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商林发〔2024〕44号)。
3.柞水县林业局、柞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柞林发〔2024〕153号)。
4.《商洛市财政局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商洛市林业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和管理相关内容>的通知》(商财办农发〔2024〕91号)精神。
(二)自评工作的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方法准确反映评价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
2.科学规范原则。依据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科学规范地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3.评价工作的目的。就是要牢牢把握提高林地生产力这一目标,强化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合规使用和监督检査,公开透明运作,确保财政资金全面落实到位。
(三)自评工作开展的范围及对象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通过走访、实地查看等方法检查项目实施完成、质量情况,对涉及的农户走访调查。
(四)自评工作开展时间及方式
本次自评工作采取综合评价方式,林场从11月20日到11月23日由场长带队,四名技术人员通过座谈、询问、实地查看项目完成效果等方式进行对项目进行了自我评价,11月28日由县林业局副局长带队,抽调5名技术人员,会同项目监理和项目实施单位3名技术人员通过听取项目单位的情况汇报、现场验收、走访群众等方式了解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评价其真实性和合规性,了解项目整体实施的满意度,评价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综合效益,项目建设单位自评工作客观公正。
三、绩效自评结果
柞水县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林下种植项目按照要求自评结论为:项目能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以及中省相关技术标准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项目建设管理有序,程序到位,质量较好,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果,效益明显,各类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完整规范,各类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已定绩效目标综合考核,量化打分结果为98分。
四、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全年预算及执行情况分析(得分10分)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柞水县2024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林下种植项目投资计划18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能够严格按照《商洛市财政局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商洛市林业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和管理相关内容>的通知》(商财办农发〔2024〕91号)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支付支出资金,已支出资金179.45万元,占项目投资计划185万元的97%,剩余未支出的5.55万元为项目质保金。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项目资金185万元,由建设单位凤凰国有林场按照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时间节点在县林业局报账支付,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项目施工方,185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直接费用。
(二)绩效目标设定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得分88分)
1.产出指标(得50分)
(1)数量指标
林下种植中药材连翘面积1090亩,林下种植中药材五味子面积414亩(得10分)
(2)质量指标
造林当年成活率98%(得10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得10分)
(3)时效指标
当年任务完成率100%(得10分)
(4)成本指标
林下种植中药材补助成本1230.05元/亩(得10分)
2.效益指标(得28分)
(1)经济效益指标
受益户户均增收2514.03元,其中脱贫、监测户户均增收2742.85元(得8分)
(2)社会效益指标
林下种植项目带动农户总数量96户,其中带动脱贫、监测户数量34户(得8分)
(3)生态效益指标
国有林场生态管护能力提升明显(得7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
林区管护水平持续提升长期明显(得5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10分)
项目区受益群众满意度90%
附件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柞水县凤凰国有林场
2024年12月12日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