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和省级管护费补助资金578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现予以公告(长期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受理方式:监督电话 12317 0914-4321766
地 址:柞水县临河路12号
电子邮箱:806165219@qq.com
文稿编辑:杨程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和省级管护费补助资金578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现予以公告(长期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受理方式:监督电话 12317 0914-432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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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