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财办农发〔2022〕137号精神,经红岩社区申请,红岩寺镇人民政府申报,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决定,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0万元,用于2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14-4325609 12317
电子邮箱:1457268502@qq.com
附件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计划的公示.pdf
中共柞水县委统战部
2023年2月24日
文稿编辑:鲁涛
按照商财办农发〔2022〕137号精神,经红岩社区申请,红岩寺镇人民政府申报,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决定,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80万元,用于2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14-4325609 12317
电子邮箱:1457268502@qq.com
附件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计划的公示.pdf
中共柞水县委统战部
2023年2月24日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