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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4-08 10:16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负责制定本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城镇住房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与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城乡规划及规划管理,负责全县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全县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执法监察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负责颁发“一书两证”,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卫生、城建监察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负责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标准定额和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投标、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和建设管理,规范建筑业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4.管理全县建制镇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工作,制定村镇规划建设标准,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城市规划区工程建设管理,颁发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规范和管理建筑市场,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以及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6.负责推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强制性标准,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7.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长期规划,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镇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廉租房建设与资金管理;负责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县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建设系统和建筑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的推广,指导重大科技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建设事业有关调查、统计工作。

9.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的监管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

10.负责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建筑业劳保统筹基金,建筑工程定额测定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费用,城市维护费,城市建设项目的预(决)算,防震减灾技术服务等。

11.管理系统治安保卫,群团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编制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汇总编制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维护建设工程年度财务预、决算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12.具体组织执行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建筑行业市场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市容市貌管理、风景名胜及墙体改革和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行政法规。

1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监督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整理全县地震监测和群测群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点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依法审核确定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按职责权限和程序上报重大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制定破坏性地震救灾指挥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和灾情上报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1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负责拟定辖区内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实行防空法治。管理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制定人民防空工作措施和任务,编制防空发展规划,组织防空战略工作,动员民众开展防空袭斗争,负责按防空标准对人防工程进行审核和审批,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确定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审核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我局将按照“做精县城、做美乡村、统筹发展”的思路,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通过项目包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投资4.81亿元重点实施县城亮化提升工程、县城供气、县城供暖、秦岭特色小镇建设、县城中心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集镇村庄污水处理项目、城区防洪工程、城区环境整治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滨河长廊景观工程等工程。加大城市建设力度,从“规划、建设、监管”三个方面下足功夫,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城镇空间管控,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全力打好新型城镇化攻坚战,推动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住建局部门本级(机关)

2

柞水县墙改办(二级预算单位)

3

柞水县质监站(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3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54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15万元,罚没收入1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9.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54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9.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工资普调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4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0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15万元,罚没收入1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9.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工资普调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4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7.4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40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15万元,罚没收入1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59.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工资普调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37.48万元,较上年增加56.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4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20101)214.09万元,较上年增加26.98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146.35万元,较上年减少79.73万元,原因是去年将所有事业人员经费全部预算到此功能科目,而今年启用了其他功能科目。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57.5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7.55万元,原因是会计科目调整引起的。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1.7万元,较上年增加11.7万元,原因是会计科目调整引起的。

(5)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7.79万元,较上年增加7.79万元,原因是会计科目调整引起的。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4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07.28万元,较上年增加54.5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8.46万元,较上年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74万元,较上年增加1.74万元,原因是本年将两个遗属补助列入本年预算。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4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07.28万元,较上年增加54.5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8.4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去年使用情况调减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5万元,较上年减少3.05万元减少了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核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8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3.75万元减少了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8.46万元,较上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住建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修改).XLS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