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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4-08 17:56

柞水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政法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安排,协调、指导政法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2、根据市委政法委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服务经济工作的途径,全面加强政法工作。

8、办理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委政法委机关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含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机关内设综合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室,各设室主任1名。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抓好政法各项工作。一是围绕大局抓政法,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能力;二是严打整治优环境,深入推进平安柞水建设;三是强化措施保稳定,确保维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四是打牢基础提能力,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五是持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二)、抓好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

(三)、加强信访维稳工作。

(四)、加强脱贫攻坚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政法委现内设2个行政股室,综合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室;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县国安办设在政法委。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政法委现有机关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0名;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13人、机关工勤2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62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3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62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9.99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厉行节约,需求减少。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3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1.62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少9.99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开支。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62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9.99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厉行节约,需求减少;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3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1.62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9.99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1.62万元,较上年减少9.99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开支。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6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3601)193.79万元,较上年减少9.99万元,原因是办公经费开支节约;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80505)21.73万元,2018年养老保险没有预算到单位。

(3)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101101)6.1万元,2018年医疗保险没有预算到单位。

(附图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6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76.29万元,较上年减少9.33万元,原因是人数减少了1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5.33万元,较上年减少10.66万元,原因是严格公用经费管理,减少了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6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76.29万元,较上年减少9.33万元,原因是人数减少了1人;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5.33万元,较上年减少10.66万元,原因是严格公用经费管理,减少了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9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万元(4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公务接待费3.5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会议费0.2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培训费0.2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业务方面的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53万元,较上年减少38.4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1人,临时的工作任务也有所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综治维稳经费:每年三、四月和九、十月为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月,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提高“两率一度”水平,需要运用各种宣传方式来加大宣传力度,比如宣传车的租赁费,宣传标语及宣传品的制作费等等。

 

 

政法委2019预算公开表格.XLS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