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惠民补贴发放中心2019年
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负责“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专户”管理、资金拨付和财务核算;负责“一折通”信息网络管理和通过“一折通”发放资金的监督检查。隶属县财政局管理。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按时足额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2、加强惠民补贴发放系统维护,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3、加强惠民补贴政策宣传,开展惠民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4、完善惠民补贴发放模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足额发放到户;
5、完善资金账务管理,确保惠民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
6、协助财政局完成扶贫包村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柞水县惠民补贴发放中心为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全财政拨款,归县财政局管理的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柞水县惠民补贴发放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3人。
(附图表)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6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6.4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6.4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6.4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6.4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64万元,较上年增加16.4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4万元,其中:
(1)事业运行(2010650)26.55万元,较上年增加12.3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80505)3.18万元,2018年养老保险没有预算到单位。
(3)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0.91万元,2018年医疗保险没有预算到单位。
(附图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3.14万元,较上年增加16.43万元,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5万元,较上年持平,原因为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附图表)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4万元,其中:
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50501)23.14万元,较上年增加16.43万元,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事业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50502)7.5万元,较上年持平,原因为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附图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3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万元,较上年持平,原因为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惠民补贴发放:以镇办群众基础资料信息为依据,结合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与资金拨付和发放程序,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省、市、县、镇四级财政补贴资金网络管理平台,最终实现信息采集、录入、审批、发放相统一。资金发放时参照财政大平台建设的数据规范,由各部门负责将各项惠民补贴资金落实农户信息采集、公示后,录入到“陕西省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系统”内,财政部门对所采集、录入的信息进行监督,同时惠民补贴兑付资金通过专户拨付给代发单位(银行),由代发单位(银行)直接打到受惠群众的一折通专用存折中。惠民发放系统作为一个有效的管理、监督工具,全面提升了资金拨付效率。确保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个受益农户手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让信息化惠及全民。实现财政监督部门对惠民补贴资金的网络监控;实现各级财政内部、财政与业务主管部门、上下级财政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实现国家惠民政策在财政管理上科学化、精细化的目标。
文稿编辑:杨程